内蒙古新政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 共建绿色经济发展新高地

10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释放出发展绿色经济的强烈信号。此政策被业界视为"荒漠化防治领域的重大突破",将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保护新机制。

作为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区,内蒙古近年来在库布其沙漠治理、敕勒川草原修复等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新政以"三新一高"发展战略为指引,明确提出建立"谁修复谁受益"的市场化机制,这与当前全球热议的"基于自然解决方案(NbS)"高度契合。政策创新点集中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是构建多元参与模式。政策首次明确允许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方式参与,特别是对黄河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等六大区域开发给予重点倾斜。例如在阿拉善地区,民间资本已探索出"光伏治沙+生态牧场"的循环经济模式,该模式或将在新政下获得更完善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针对社会资本普遍关注的融资难题,政策提出设立生态保护修复基金,创新林权、草牧场等产权抵押融资方式。鄂尔多斯市相关部门透露,已与多家银行达成合作,开发绿色金融产品专项支持生态项目。值得关注的是,政策首次将碳汇交易纳入收益渠道,这与当前全球碳市场扩容趋势形成互补。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通过建立项目储备库和"一窗受理"服务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消息,目前正在搭建全区生态修复项目数字化平台,首批将筛选87个潜在项目向市场主体开放。这种"清单化"管理模式,有效降低了社会资本的前期投入风险。

在政策解读会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指出:"内蒙古新政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形成共振,特别是在\'双碳\'目标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创新将催生万亿级市场。"数据显示,今年1-8月全区生态修复领域民间投资同比增幅达27.3%,展现出强劲发展势头。

政策实施将聚焦四大重点领域:干旱半干旱地区防沙固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河湖湿地系统修复、森林草原可持续经营。各盟市已启动配套细则制定,呼和浩特市率先推出"生态银行"试点,整合零散生态资源打包招商。鄂尔多斯某环保科技企业负责人表示:"新政明确收益分配机制,让我们有底气投资3.2亿元建设库布其沙漠生态智慧监测项目。"

社会力量参与模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包头市荣景环保公司采用"环保+文旅"模式,投资5.6亿元打造希拉穆仁草原生态修复景区;阿拉善SEE公益机构联合20家企业成立荒漠化防治联盟,探索生态保护的社会捐赠、志愿者服务新路径。这些创新案例印证了政策设计的前瞻性。

专家建议社会资本重点关注政策三大红利窗口:生态修复+新能源融合、数据要素应用、跨境生态合作。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实施,内蒙古生态修复经验正吸引国际资本关注。政策全文可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澎湃号·媒体澎湃新闻获取。

政策实施将带来三方面深远影响:生态方面,预计带动完成超500万亩荒漠化土地治理;经济方面,形成千亿级生态保护产业链;民生方面,可创造20万以上绿色就业岗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报告预测,到2025年内蒙古生态产品年交易规模有望突破800亿元,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生动实践。

当前,内蒙古正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化政策配套,计划在2023年前建立生态信用积分制度,完善生态修复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这片中国北疆的广袤土地,必将在绿色发展征程中谱写出新的生态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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